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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Alternatives 徐红江:PE二级市场火候未到 GP人才需要适当激励机制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LP如何选择对Asia Alternatives进行新一轮的投资,日前Asia Alternatives合伙创始人兼董事总经理徐红江在接受投资界采访时详解了此次募资的过程。
2012-09-24 10:36 · 投资界  刘聪   
   
 
  GP人才需要适当激励机制 防高层变动设定关键人条款

  谈及投资GP有哪些硬性条件,徐红江介绍,主要以基金团队的素质和业绩为主要考量标准。她补充,“如果是一只高素质的基金团队,有很强的业绩,给投资人赚过钱的,这样的团队募资我们会很积极的去参与。不会仅仅因为外界的环境暂时不利而拒绝投资,这时的判断往往都是各方面因素结合在一起的。”

  对于GP团队的具体要求,徐红江称,团队组合要有多元化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要有良好的激励机制。“PE更多是合伙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PE行业都是人才,要给他们适当的激励,他们才能发挥潜力而有足够的动力辛勤工作。”徐红江强调。

  而在投资表现方面,业绩和规模已经趋于稳定的基金是Asia Alternatives投资的首选。徐红江解释,这类机构风险较低,团队稳定,说明激励机制和团队技能都非常好。是LP最喜欢投资的对象。徐红江称投资圈有一条被默认的规则,如果某团队第一支基金业绩能排名在所有VC/PE的前1/4,第二支基金进入前1/4的可能性是60%,如果能继续保持,第三支基金则有70%以上的可能继续保持前1/4。

  与已经成立多年趋于稳定的机构相比,第一次组建的团队Asia Alternatives也会考虑投资。徐红江称会在年轻团队中不断挖掘未来可能创造良好回报的团队。但考察方式有所不同,可能要求回报更高。如果是之前已有良好业绩的团队出走,另外重新成立基金,投资的可能也会更高。

  GP团队高层人员的变动,对GP和LP来说都是很大一件事。因为很多LP投资时都是把高层人员作为决策因素之一。徐红江建言,为防患于未然,不仅要在尽职调查时尽可能详尽,在法律条款中需设定关键人条款(KeyMan Clauses),认为谁对团队成功起关键性作用,则坚持加入在关键人条款中,如果这个人不能绝大多数时间放在基金工作上,就违背了关键人条款,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事件一旦发生,对于成熟的团队来说,关键人条款的保护作用是很有效的。但对于新成立的团队,徐红江认为,最痛苦的反而是GP团队本身,因为事件对团队的挑战会很大。“对团队的前期尽职调查要包括对关键人的深入了解。风险永远都存在,重要的是在于如何以最大限度去避免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徐红江总结。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刘聪,原文:https://people.pedaily.cn/201209/201209243355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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