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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称为“航油大王”后入狱两年,九死一生之后,将投资作为新起点能否风云再起?

这个从地狱归来的人,身上有一股永不言败的劲。他对自己说:“我的人生还远没结束。”陈久霖能成就这桩伟业吗?人们对这事无比期待。
2016-09-22 11:32 · 华商韬略  熊剑辉   
   

  油价继续无法遏止地飞涨,到2004年6月,中航油(新加坡)浮亏已达3580万美元。这个损失虽然扩大,但对中航油(新加坡)还算不上伤筋动骨。此时,陈久霖已强烈建议止损,但高盛阿尔龙依然建议挪盘,并认为有希望在2005年挽回损失。

  亏损开始飞速扩大。而此时,陈久霖却忙着收购新加坡石油,对这笔滚雪球般飞涨的亏损浑然不觉。9月,油价继续攀升,当中航油(新加坡)不得不第三次挪盘时,陈久霖才得知,中航油(新加坡)已经亏得付不出保证金了。

  在拯救中毁灭

  2004年10月16日,北京海淀区马甸,中国航油大厦。中航油集团所有高管正紧急磋商,讨论如何拯救中航油(新加坡)。

  10月10日,当陈久霖*次将惨状告知母公司时,亏损已暴增至1.8亿美元。究竟是斩仓出局,还是投巨资豪赌到底,谁也拿不定主意。陈久霖的报告中提出三种方案:一是中航油(新加坡)与母公司签署协议,将期权持仓转至母公司,这样亏损持仓不会暴露,还有反败为胜的机会;二是母公司将期权接管,以适当的方法削减损失;三是母公司将中航油(新加坡)的部分股权出售,再注资拯救中航油(新加坡)。

  这又是一次盲人骑瞎马的错误选择。陈久霖不懂期权交易,中航油集团的领导更不懂,但中航油(新加坡)奇迹还近在眼前,领导认为他说话办事还是靠谱的。

  前两种选择不是大胜就是大败,且黑锅要中航油集团来背,于是集团选择了第三套方案。10月20日,中航油集团委托德意志银行出售15%的中航油(新加坡)股票,交易在4小时内闪电完成,获得1.08亿美元后迅速交给中航油(新加坡)补仓,卖出名义却是中航油(新加坡)为收购新加坡石油筹资。这已构成商业欺诈,但为了能拯救企业,已没人去考虑违法问题。

  但油价仍然不死不休地上涨,最终攀上了55美元的*,击溃了中航油(新加坡)最后的底线。10月26日,中航油(新加坡)被迫平仓,向全世界公布惨败消息,并申请破产保护。至此,一切都无法挽回。

  天怒人怨

  17岁时,陈久霖的母亲曾给他算过一卦,说他43岁时会遭逢大难,不料一语成谶。

  中航油(新加坡)倒下了,陈久霖从央企的“过河尖兵”变成了“什么也不懂”的疯狂赌徒。媒体的负面报道铺天盖地,说他无视市场规则,勾兑垄断资源,以非常规手段急速膨胀,最终猛然坠落,是造成国有资产巨亏的历史罪人。

  中航油集团也口风一变,声称一切都是陈久霖所为,母公司既不知道也管不住他。他的衍生品交易,根本就是中国法律不允许的。

  而“打工皇帝”的千万薪酬,更成为人们愤怒的焦点。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极力声讨,要求他以天价薪酬补偿亏损的小股东。即便后来已澄清,他必须将薪酬的95%返还母公司,但人们对这些无力的辩白毫无兴趣。

  更极端的人指责他何不自杀?但对陈久霖这样的硬汉来说,他觉得自杀恰恰是逃避责任。中航油(新加坡)出事了,他愿意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陈久霖就敢说这样的话。

  实际上,陈久霖才是最撕心裂肺的那个人。他将中航油(新加坡)从无到有一手做大,完全无法直视企业竟毁于一旦。无限沮丧下,他草草写过一首打油诗:“墙倒众人推,已倒随他推。他日起铜墙,请君再来推。”

  对于这场败局,陈久霖有几点反思:一是用人不当。未意识到风控和交易员可能与外部勾结;二是决策失误。由于不具备期权专业知识,盲目听取了挪盘的建议;三是报告迟缓。未及时向集团报告亏损情况;四是分工不当。当时主要跑去做并购,没有精力专注交易,让人钻了空子,铸成大错。

  然而,陈久霖很快会发现,他的反思和他需要面对的罪状,其实没有几毛钱关系。

  六宗罪

  2004年12月,陈久霖回北京看望了病中的岳父,又回农村老家看望了中风六次、形同植物人般的母亲,再提前给父亲办了73岁的生日家宴。一切“后事”料理完毕,便重返新加坡。刚下飞机,他就被新加坡警方拘捕,就此开始了旷日持久的大审判。

  陈久霖(左)被保释后离开新加坡警局

  新加坡检方早已针对中航油事件展开调查,但让中国人感到意外的是,检方提出了陈久霖涉嫌伪造文书、内幕交易、未能及时公布中航油(新加坡)损失等15项罪名指控。也就是说,新加坡法律不追究中航油(新加坡)巨亏,你爱咋亏咋亏,它追究的是陈久霖不该隐瞒亏损事实、欺诈德意志银行。

  对中国人来说,这样的罪名刷新了三观。

  对陈久霖来说,公司出事了,本能反应是怎么救企业,而不是满世界吵吵着公司亏惨了,那样只会坏事。但在西方公司治理的法律框架下,你亏损我不管,隐瞒亏损信息就违法,更何况中航油(新加坡)是公众持股的上市公司。这种法制和文化上的巨大差异,显然让陈久霖猝不及防。虽然辩护律师极力争辩,陈久霖这么做完全是为拯救企业,并非出于私利,但墙倒众人推,其他人都把罪责推到陈久霖一个人身上。

  最终,压力蜂拥而至,陈久霖也没钱再打官司耗下去了,被迫承认欺骗德意志银行等六宗罪。法官也“考虑”到陈久霖不涉私利和他以往的社会贡献,判处4年零3个月监禁、罚金33.5万新元。就此,陈久霖成了*个因触犯海外法律被判刑的中国公司总裁。

  这个判决,既公平又不公平。说它公平,是因为陈久霖确实负有重大责任;说它不公平,则因他既非操盘手,又不是集团最高决策人,隐瞒信息恰恰是为了挽救国有资产和股东损失。比较之下,外籍交易员和集团决策人都仅以罚款脱身,陈久霖却要独自面对牢狱之灾,这显然无法让陈久霖服气。

  2006年3月21日下午6点,陈久霖在新加坡牛车水法院被戴上镣铐,直送监狱。陈久霖面对40多位亲朋、记者和法律界人士,平静地颔头示意道:“几年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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