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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智:提高国有风险投资的杠杆效益

政府应该由以前的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的投资者,将重点放在探索国有风险投资与市政风险投资有效结合的模式上。比如通过组建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社会市政基金进入风险投资的领域,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资金杠杆的效益。
2010-04-19 17:02 · 投资界     
   

  投资界4月19日消息,由民建中央、科技部、四川省政府和深交所主办、清科集团主承办的第二届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资本对接会16日上午在成都新会展娇子会议中心举行,各级政府、投资机构及媒体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陈昌智为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提出以下六点建议:

  重视创业风险投资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目前,我国金融资源的配置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创建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需要,既需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金融创新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高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同时,更要大力培育包括创业风险投资市场在内的资本市场体系,使发展金融制度战略与促进科技创新的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以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可持续的发展。

  发挥政府政策引导和服务的功能

  引导作用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国家制定针对创业风险投资优惠的财税政策,引导创业风险投资向特定的产业、特定的地域倾斜。二是针对现在非常普遍的VC/PE化的现象,政府要引导,使创业风险投资更多的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支持。其次是服务的作用,政府可以通过服务职能的发挥来降低创业风险投资的成本,提高创业风险投资的效益与收益。

  提高国有风险投资的杠杆效益

  政府应该由以前的直接投资者转变为间接的投资者,将重点放在探索国有风险投资与市政风险投资有效结合的模式上。比如通过组建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社会市政基金进入风险投资的领域,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资金杠杆的效益。

  加强创业风险资本与其他金融资本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创业风险投资通过与银行、担保机构、租赁机构等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可以有效的降低投资项目的风险,从而提高其成功率和收益率。另一方面,创业风险投资通过加强与银行的其他金融主体的联系,可以盘活我国银行业的金融资源,探索科技型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提高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效益。目前,国外可借鉴的模式是硅谷银行模式,国内的一些商业银行的科技支行也开始在这方面探索。

  积极实施人才培养和储备战略

  人力资源和风险资本是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两大基本要素,人对资本的运作和技术水平使创业风险投资区别于传统金融业,创业风险投资家必须要求具备很高的素质,并同时扮演几个不同的角色。首先,要加快人才引进,以色列和韩国同时引进资本和人才的经验值得借鉴;其次,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外来人才的同时,政府应该更加注重本土人才的培养;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借鉴机制;同时,也要建立约束机制,比如包括建立完善严格的项目选择与决策机制,建立明确的业绩的指标体系和分配的办法。

  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

  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需要不断完善和建立健全的法规,要研究有限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下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遍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应随着金融体系的改革、金融资本的发展,实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拓宽资本来源,特别是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改革,国有企业投资制度的改革;再是要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法规,没有对高科技技术保护就没有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基本前提。创业风险投资的进一步发展,也需要信用制度的保障。创业风险投资是金融资本、知识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结合,因此,在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中,信用不仅仅是一种道德的规范和一般意义上的行为准则,更是投资者和创业者之间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people.pedaily.cn/201004/201004191687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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